1. 新闻资讯
  2. 政策报道
  3. 资讯详情
APP下载
湘潭市2024年房地产政策: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拓宽人才购房补贴范围!
更新时间:2023-11-23

湘潭市2024年房地产政策出台。2023年7月17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和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潭政办发〔2023〕12号),本措施有效期1年,执行期限为2023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19日。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70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达90万元。购买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含)或者购买价格超过150万元(含)的商品住房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贷款条件不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覆盖到符合相关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开放商业银行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推行二手房组合贷款业务。

二、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清理兑现历年来已按规定申报的各类购房补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契税的,由契税收取地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补贴分两年兑付,具体实施细则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三、拓宽人才购房补贴范围。

对新引进的大专以上学历及各类技术人员在我市创业就业,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录用为公务员、且在潭工作满6个月的,在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时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高级技师补贴标准为200元/平方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员及技师补贴标准为150元/平方米,全日制本科生、中级职称人员及高级工补贴标准为120元/平方米,全日制专科生及中级工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以上人员同时符合我市现行人才政策相关规定的,按“从高”原则兑现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制定。各县市视财力情况出台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给予适当奖补。

展开查看全文

相关资讯推荐

更多

最新资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