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采取报销租房费用,发放购房补贴等措施,充分保障引进人才的合理住房需求。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E类)来我市创业,在市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房屋登记部门优先办理房屋登记。对A类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B类、C类人才,租住房屋的据实报销,5年内每年报销最高5万元的租房费用;对E类人才,由各级政府分别给予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作为轮候批进行配租,如果在志愿填满的情况下仍未配租成功的,在下一次分配时直接列入优先批配租。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