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鄂州市决定实施“人才安居工程”,打造最优人才安居环境。根据《鄂州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鄂州市人才的范畴具体如下:
1.符合《鄂州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梧桐计划”实施办法》(鄂州人才〔2022〕4号)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包含原“333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人才;
2.符合《鄂州市事业单位“人才池计划”实施办法》(鄂州人才〔2022〕5号)规定的事业单位人才,包含原事业单位“121人才池计划”人才;
3.符合《鄂州市“人才强企工程”实施办法》(鄂州人才〔2022〕6号)规定的企业人才,包含原企业“千名引硕工程”引进人才;
4.符合《关于实施“才聚荆楚·智汇鄂州”工程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鄂州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鄂州人才〔2022〕7号)规定的大学生人才;
5.党政机关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顶级高校,定向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
另外,鄂州市分别从购房补贴、贷款力度、房企让利三个方面,全力支持人才购房。
(一)发放人才购房补贴。
1.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根据人才层次类别分别按房价的50%、40%、30%、20%进行补贴,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
2.事业单位、企业、大学生、党政机关人才:自2022年6月16日起,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全日制博士或正高级职称10万元,全日制硕士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6万元,全日制本科或中级职称或技师4万元,全日制大专或高级工2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3.每个人才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人才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按最高标准执行。
4.2017年及之后通过国家统招统考入学并获得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视同于全日制研究生。
(二)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1.将人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升至正常额度的1.3倍;
2.部分银行(“鄂州人才服务联盟”成员单位)为人才住房按揭贷款提供利率优惠。
(三)推动房企让利人才。
委托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适时组织部分资质全、信誉佳、具备交房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鄂州人才服务联盟”成员单位),开展团购活动,为人才购房提供团购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