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萍府办字〔2022〕43号),实施青年人才购房政策,具体如下:
对各类院校毕业生与本市企业或教育、医疗类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就业人员,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在萍购买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专(技校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未尽事宜遵照《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萍府办发〔2022〕13号)文件精神执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安源区人民政府、湘东区人民政府、萍乡经开区管委会)。
本措施实施范围为中心城区(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一年,补贴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购房者如退房,应在退还享受的相应补贴后,资规部门再为其办理退房手续。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