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2018〕40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4日
相关通知如下: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的冲刺期。从国际上看,全球经贸新格局、绿色航运新趋势、航运技术新突破,将深度影响航运业发展方向。从国内看,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新时代背景下,为切实提升上海核心竞争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这一国家战略目标,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交通强国、海洋强国建设决策部署,把握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服务“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和建设自贸试验区战略契机,对标国际航运最高标准,全力提升海空枢纽、邮轮母港的服务效率和品质,全面强化现代航运服务业对内集聚和对外辐射能力,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航运业营商环境,在国家战略实施、区域协同发展和航运产业创新中发挥引领作用,提升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
——航运枢纽功能国际领先。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建成以智慧高效的集装箱枢纽港、品质领先的航空枢纽港、国际一流的邮轮母港等为特征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航运运营中心。集装箱年吞吐量突破4200万标准箱;航空旅客年吞吐量达到1.2亿人次,货邮年吞吐量达到440万吨;邮轮年接待出入境游客350万人次。
——航运服务能级大幅提升。提高现代航运服务业务对外辐射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基本建成国际航运服务中心,集聚航运服务全要素。全球百强航运企业和国际航运组织进一步增加,海事法律与仲裁、航运融资与保险、海事教育与研发、航运咨询与信息等服务能级进一步提高。
——航运创新能力全面增强。深化航运制度创新,对标国际贸易便利化最高标准,口岸综合效率和营商环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打造航运科技创新高地,通过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智能化等新技术应用,实现航运产业转型发展。枢纽港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实现能源清洁、能耗节约、污染物受控、土地岸线资源集约利用。
三、主要任务
(一)对标国际一流,倾力打造世界先进的海空枢纽
1.提升海港服务能力和水平
完成洋山四期工程后续工作,建设可靠、高效、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自动化集装箱码头,逐步释放产能。完成五号沟作业区规划调整和外高桥港区八期工程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外高桥港区八期工程建设。启动军工路、张华浜码头搬迁前期研究工作。
2.提升空港服务能力和水平
建设浦东国际机场三期、虹桥国际机场T1航站楼工程,完成浦东国际机场第五跑道后续工作,推进浦东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修编。研究推进机场运行保障类项目报建管理制度优化。推动大场机场搬迁,扩展上海终端区,优化上海进离场航线,推动制定近距离跑道运行规程。深化空域精细化管理改革,制定实施适合上海客货运枢纽建设需要的时刻管理细则,提升两场航班放行正常率。在新一轮航权谈判和航权分配中,争取对上海开通和加密国际航班的政策支持。实施中转监管流程优化,提升国际航空货邮机坪直转和中转集拼功能;推进快件、冷链物流和跨境电商等细分业务开展。争取浦东国际机场全面实施旅客“通程航班”业务,扩大旅客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国家范围,争取缩短旅客中转最短衔接时间到90分钟以内。
3.提升邮轮港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进吴淞口国际邮轮码头后续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邮轮运行保障体系。优化吴淞邮轮港综合交通配套体系和口岸配套设施。开展邮轮船票制度试点,建立邮轮旅客凭票进港凭票登船机制。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实施无目的地邮轮航线试点。
4.促进港口水路集疏运发展
提升长江口通航能力,维护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通航水深,推进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利用长江口深水航道边坡自然水深,提升通航效率,争取实现邮轮与集装箱船、散货船、空载船等超宽船舶交会常态化。推动江海直达运输,加强船员培训和安全监管;推动上海南港及其附近水域纳入东海特定海区特定航线。推进外高桥内河港区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大芦线二期、平申线一期、赵家沟东段、长湖申线、油墩港、苏申内港线西段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
5.优化陆路集疏运网络
统筹考虑铁路规划和港口的有效衔接及功能匹配,继续推进沪通铁路南通至安亭段建设,增加对外铁路通道;力争沪通铁路太仓至四团段开工,推进铁路进外高桥港区。优化完善外高桥港区周边路网,建设郊环北部越江通道工程,建设临港集卡服务中心。加快浦东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编制,推进轨道交通引入浦东综合交通枢纽。加快推进机场联络线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完成轨道交通二号线至浦东国际机场的东延伸改造工程,完善机场周边路网。
(二)贯彻绿色理念,促进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
1.推动绿色航运发展
编制实施新一轮《绿色港口三年行动计划》。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进一步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管控措施。制定上海港岸电建设方案,加大港口岸电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岸电设施推广和应用。推进LNG加注码头规划建设,提高LNG动力在内河船舶的应用比例。提高港区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使用率。全面落实港口、船舶污染物的规范接收处置。具备向停靠飞机提供桥载电源的能力。支持机场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
2.推动智慧航运发展
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相关信息共享,新建空港物流作业功能,建立“通关+物流”跟踪查询应用。推进长江口E航海建设工程,打造长江口深水航道E航海示范区。建设跨境贸易管理大数据平台,推动数据安全开放和信息透明共享。加快建成长江集装箱江海联运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完善集卡预约平台功能,提高进出港作业效率。拓展上海港港口业务受理中心业务范围,全面推行网上受理。全面推进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提货单电子化。浦东、虹桥国际机场打造全流程自助服务候机楼,力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白金机场”认证。
3.提升上海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开展《上海市海上搜寻救助管理办法》评估及续期工作,推进上海市海上搜救地方性立法研究。修编、发布《上海港防止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推进上海港船舶防污染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优化长江口船舶运输组织,合理布局锚地,提升不良气候条件下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提高通航效率。推进外高桥危险品堆场工程建设。
(三)树立品牌观念,全面提升现代航运服务能级
1.促进航运服务集聚区发展
在浦东新区打造上海航运金融产业集聚区,营造高品质的综合服务环境,吸引航运服务功能性机构落户,搭建和完善航运法律服务、高端航运人才、船舶交易等各类航运功能平台建设。深化北外滩“航运服务总部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国际化、专业化航运活动品牌,打造航运信息研究、行业交流平台。推进“精品邮轮”市场发展,加快邮轮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航空服务产业链,促进航空要素集聚和交易。拓展邮轮产业链,建设吴淞口邮轮总部基地,吸引优质邮轮企业落户,丰富提升邮轮商业服务。
2.促进船舶、船员服务功能完善
打造“全球采购、全球配送”功能的邮轮物资配送中心,推进邮轮船供物资专用保税仓库增加分拨功能,推进建立综合保税区;着力扩大邮轮本地采购规模,提升分拨中心功能。成立上海邮轮供应协会。积极推动船用保税油许可制度创新,发展保税油船供业务。完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建成洋山国际船员服务中心,为海员提供便利服务。
3.提升海事法律服务水平
建设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化海事审判专业化建设,提高外国法适用能力,建设海事司法智库;建设“智慧法院”“数据法院”,提高海事诉讼便利化程度。推进航运仲裁信息化服务,提供网上立案、案例指导、在线办案、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律师服务平台等综合信息保障,实现“智慧仲裁”的实际运用。
4.推动航运金融服务发展
发挥航运保险协会作用,深化航运保险注册制改革,拓展航运保险指数功能,发布航运保险纯风险损失表。探索研究上海港巨灾风险管理机制。完善融资租赁登记、查询和配套司法配套服务,研究出台有关融资租赁的财政扶持政策,促进航运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依托自贸试验区,协调解决融资租赁飞机实际入区问题。推动在沪金融机构和航运专业机构合作,发展航运金融衍生品业务。
5.提高航运信息咨询服务能力
打造“上海航运指数”品牌,做精运价指数,丰富指数体系,提高指数国际影响力,推动运价指数挂钩协议的应用与推广。依托在沪航运咨询机构和高等院校,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航运智库,加强国际间协同创新。开展港航大数据研究和服务,打造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港航大数据服务品牌。依托上海国际海事亚洲技术合作中心(MTCC)等机构,深化国际合作交流。
6.促进航运文化服务发展
持续提升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在陈列展览、文物典藏、学术研究、社会教育、运营开发和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水平,将上海中国航海博物馆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具有全球知名度的一级博物馆,力争年参观人次突破40万人次。举办2018-2020年中国航海日主会场活动,营造航运文化氛围。
(四)加强区域协同,合力提升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
1.推进长三角区域港口合作和长江经济带港航发展
强化长三角区域港航协同发展机制,加快推进小洋山北侧岸线联动开发,鼓励上海港与江苏港口集团、中远海运集团三方合作。建全长三角城市群民航协调机制,鼓励机场之间构建联盟体,创新跨区域机场运行管理体制,鼓励各机场在航班备降、应急救援、信息和资源共享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发挥长江经济带航运联盟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发挥示范效应。
2.支撑“一带一路”交通领域战略实施
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港航合作机制。支持航空公司拓展“一带一路”国际航线网络,增强与“一带一路”航点的衔接性和通达性。创新航运保险产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搭建航运保险全球检验人服务网络,支持和推动保险机构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保险等业务。加强“一带一路”航贸指数的应用和推广,充实“一带一路”航贸指数的内涵。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法律服务、海事人才培养领域的合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
完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推进协调机制,加强事前统筹、事中跟踪、事后评估的全过程管理。强化与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支持,推进相关工作。推动长三角区域港口协调发展。
(二)优化航运发展综合环境
以构建“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境内关外特殊经济功能区为目标,探索形成具有最高开放度和重大标志意义的制度体系、监管体系、政策体系、管理体系、产业体系,争取更利于航运业发展的综合环境。推动港航业审批制度改革,在浦东新区试点港口经营业务审批实施告知承诺;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力争取消或调整一批港航业审批事项,争取优化邮轮多点挂靠审批制度流程。优化口岸监管模式和服务环境,实行报关报检“并联”、通关与物流作业“并联”;完善和规范口岸收费,简化单证办理;推进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完善政府承担查验作业服务费的机制和办法;进一步拓展沿海捎带、中转集拼、启运港退税等业务规模。开展上海港口收费改革方案研究,规范港口收费,努力降低港口物流成本。优化口岸监管模式。
(三)注重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
引导高校制定航运相关专业学科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加强高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制定高层次航运专业人才培养标准、评估体系和激励机制。完善航运人才引进政策,健全航运重点机构动态调整机制,畅通航运特殊人才引进渠道,加大航运高端人才、紧缺急需人才和特殊人才引进力度;落实航运人才优惠政策,搭建航运人力资源服务共享平台,吸引和集聚国内外优秀人才。
(四)增加政策支撑及资金投入
完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上海航空枢纽建设相关的财政专项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拓展扶持广度,引导航运集疏运体系结构优化,支持航运服务业功能创新,推动专业型航运保险机构在沪集聚;加强对中远程航线、旅客中转业务支持,强化对空中保障能力建设的支撑,鼓励航空枢纽运营品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