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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8年7月公积金比例调整 这三种情况或致逾期
更新时间:2022-05-18

按照规定,每年7月份,天津市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要进行调整,在调整期间,一些职工会出现贷款逾期的情况,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有几种情况可能导致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发生逾期,进而影响个人征信。

1、缴存比例下降。根据今年调整政策,企业可在5%-12%间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如果您单位选择的比例较往年低,您的公积金缴存额会减少,可能导致委托提取的公积金不足以还款,发生贷款逾期。

2、缴存基数下降。如果因为收入变动等原因导致缴存基数下降,您的公积金缴存额减少,也可能导致委托提取的公积金不足以还款,发生贷款逾期。

3、单位未及时调整和缴存。如果您单位未及时完成2018年度的缴存额调整并及时缴存公积金,也可能导致委托提取的公积金不足以还款,发生贷款逾期。

如何防止公积金贷款逾期呢?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要持续关注您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变动、单位是否及时缴存当月公积金等情况。确保还款日前一天还款账户余额充足。因为各银行的扣款时间点不同,您一定要在还款日前一天确保扣款时的还款账户(是还款的银行储蓄账户,不是公积金余额的那个账户)余额足够偿还当期贷款本息。还有牢记您贷款的实际还款日。每月还款日为公积金贷款发放日在当月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为该月末最后一天,如您的贷款在某月31日发放,但4、6、9、11月的实际还款日为30日,2月的实际还款日为28日(闰年则为29日)。

此外要及时补足差额。由于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下降、单位未及时缴存导致委提资金减少等原因,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您应在当月实际还款日的前一天及时补足差额,确保还款账户中有足额还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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