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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房地产新政2022:放开公积金"又提又贷"限制,给予购房税收补贴
更新时间:2022-06-14

  6月13日,黔西南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2部门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州建房通〔2022〕1号),制定以下政策措施,以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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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购房需求。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50万元。对黔西南州引进的较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至7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调整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对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

  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结清贷款本息的,贷款结清后可立即再次办理贷款。恢复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支持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

  (二)支持公积金贴息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高于95%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向委托商业银行开展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融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息补差,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需求。

  (三)放开公积金"又提又贷"限制。

  对同一套住房,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同时,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或部分还贷。

  (四)支持刚性和改善型购房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照20%执行。对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引导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期限不超过15天。

  对于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针对受疫情影响人群,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

  (五)给予购房税收补贴。

  各县(市、新区)可结合实际,给予购房人政府消费券奖励。对2022-2024年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按缴纳契税金额发放政府消费券。消费券可定向用于装修、家居建材、家具、家电、餐饮等消费支出。

  鼓励县(市、新区)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奖补措施,加大对新市民、困难家庭、进城农民、引进人才等人群购房奖补扶持,可采取契税补贴、规费减免、贷款贴息、购房补贴、物业费补贴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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