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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8《关于完善国有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
更新时间:2022-05-18

近日,深圳市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完善国有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就健全土地供应体系,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及审批管理等做出明确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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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全土地供应体系方面;根据该《意见》,深圳国有土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作价出资和探索租赁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方式。

《意见》提出要严格临时用地管理,从严控制临时用地规模,规范管理流程,严格临时用地批后管理。范围限定在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以及政府组织实施的急需公共服务设施等情形。并且《意见》提出确定委托管理范围。

在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及审批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严格土地供应管理。

通过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严格管控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得突破;新增建筑用地优先保障公配、保障房以及重点产业项目。

明确净地供应要求,要求供应土地应当符合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严防土地闲置。

《意见》提出建立土地供应与企业信用联动机制,将土地供应过程中,违法违约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一旦被列入将不得参与深圳的城市更新、土地竞拍等土地供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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