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购房补贴新政2022发布。2022年8月29日,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江山市财政局印发了《江山市个人购房补助操作细则》(江建设〔2022〕82号),明确了购房可享4大补贴。
1、购房契税补贴
补贴条件:2022年6月1日(含)至2023年5月31日(含)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或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住宅的个人,可享受购房契税补贴。
补贴标准: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个人,按照已缴纳契税80%的额度给予补贴;购买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的个人,按照已缴纳契税64%的额度给予补贴。以上补贴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存部分为上限,单套补贴最高均不超过3万元。
2、购房消费补贴
补贴条件:2022年6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可享受购房消费补贴。
补贴标准: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补贴500元/平方米;购买90-144平方米(含)新建商品住宅的个人,补贴400元/平方米。单套补贴最高均不超过5万元。
3、加速吸引人口集聚补贴
补贴条件:2022年6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在江无房非江山户籍的个人或在江山市建成区无房、户籍在建成区以外农村(含集镇)的个人,可享受加速吸引人口集聚补贴。
补贴标准:在江无房的非本市户籍个人,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在建成区无房的本市居民(户籍在建成区以外农村),购买建成区新建商品住宅的,给予2万元/套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4、突显人口红利补贴
补贴条件:2022年6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二孩、三孩家庭,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止2022年7月1日),可享受突显人口红利补贴。
补贴标准:已生育二孩家庭,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贴;已生育三孩家庭,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
购房契税补贴和购房消费补贴可重复享受;加速吸引人口集聚补贴和突显人口红利补贴,只可按最高标准以套为单位享受一次,并可与购房契税补贴和购房消费补贴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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