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主城区刚性和改善性商品住房购房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住建房〔2022〕142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一、奖补对象
1.申请购房奖补,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主城区范围内(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下同)以个人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且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
(2)购房人家庭(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申请奖补的商品住房前在主城区最多只有1套商品住房(以不动产登记记录为准)。
2.购房人通过拍卖取得主城区范围内商品住房,成交时间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时间以确认成交材料为准),且符合奖补条件的,可申请购房奖补。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房奖补:
(1)以单位名义或个人与单位共同购买的住房;
(2)购买住房为非国有土地范围的;
(3)购买的新建住房为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
(4)购买住房在2022年5月20日前已网签备案,买卖双方在2022年5月20日后(含)申请撤销网签备案,再次在同一项目重新签订(变更)购房合同的;
(5)购买住房为非同一家庭多人共同拥有,有一方不符合购房奖补申请条件。
二、奖补标准
按购买住房(住宅部分)契税计税金额(以契税缴纳票据为准)的0.75%给予奖补,住宅部分不含车位、车库、储藏室。
三、申领要求
1.申领时限: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公告取消购房奖补政策之日止,逾期未领的视作主动放弃。
2.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材料、申领补贴委托书、不动产权证明、不动产销售发票、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契税票据等材料原件。
3.申领程序:
(1)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申领购房奖补;
(2)购买崇川区范围内商品住房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市政务中心房产分中心窗口(人民中路138号)申领补贴;购买开发区、苏锡通园区范围内住房的,购房人携带相关材料至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窗口(开发区能达大厦西裙楼)申领补贴。审核通过后,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统一发放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3)如房屋产权人为非同一家庭多人共同拥有,需全部产权人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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