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顺德区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本次出让计收出让金的地下停车场建筑面积不大于58468.5平方米(地下停车场不计算容积率,使用年限参照所对应地上建筑物使用年限确定);2、本宗地地价包含地下车库建筑面积58468.5平方米,地下车库用途地价占总地价比例为6.82%;3、本宗地规划条件绿地率要求:须增加不少于9292.32平方米的开放公园绿地,该开放公园绿地不计入绿地率;4、本宗地块设有保密底价。
宗地编号:146018-002
宗地总面积:51623.97平方米
宗地坐落: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东华南路东侧地块(SD-BLJ-04-03-05-19)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80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名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51623.97
土地级别:四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301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4403522BA0080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65047万元
加价幅度:65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7日08时30分
挂牌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10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或联合竞买该地块。(二)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的必须使用数字证书。(三)申请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地块挂牌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尚未处理完毕的土地使用权人;4、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的失信被执行人;5、列入顺德区违法建设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6、列入重大欠薪失信联合惩戒管理的对象。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09月27日至2022年10月25日到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09月27日至2022年10月25日到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0月25日0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佛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46018-002号地块:2022年10月17日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27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