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雅安经开区购房补贴政策出台。2023年3月28日,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一)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经开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的下列人员给予支持:
1.在经开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人员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的人员给予每个车位(车库)3000元的补贴。
2.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颁布以来,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人员给予每平方米40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的人员给予每个车位(车库)3000元的补贴。
注:1.以上两项补贴不重复享受,不得叠加。补贴的购房面积以《不动产权证》记载面积为准,每套房屋最大补贴面积为140平方米,房屋面积超出140平方米的部分不予补贴。每户申请享受补贴的车位(车库)最高限额2个。
2.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是指经批准预售且未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产权)的商品住房或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产权)未满三年的商品住房。
新建商品房车位(车库)是指经批准销售(预售)未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产权)或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产权)未满三年的商品住房车位(车库)。
3.购房和补贴资格时间认定: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
4.生育二孩及以上孩子家庭资格认定:对2023年12月31日前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购房家庭,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补贴资格由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和安全应急局审定。
5.补贴申领时间:网签合同备案时,房屋所在楼盘已取得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产权)的,补贴申领有效期为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网签合同备案时,房屋所在楼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产权)的,补贴申领有效期为取得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产权)之日起一年内。逾期未提交齐全申领资料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6.补贴申领程序
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持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契税发票(第二联)、购房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度购房补贴审批表》,在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理领取补贴手续。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批次发放。
发放补贴时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在契税发票上加盖“已领取购房一次性补贴”印记。
7.所有享受政策购房入户的人员,享受该区域同等教育与医疗等相关政策。
8.上述补贴资金由经开区财政承担。
(二)对有刚性和改善性需求的居民换购住房的,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一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退税办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