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泉港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暂行)》(泉港政规〔2023〕2号),明确了补贴范围、标准、申请流程,本实施办法自2023年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29日止。
一、补贴范围
在泉港购买一手商品住房,且《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在2022年8月19日-2023年4月30日期间的购房者。
二、补贴标准
按申请人购买商品住房缴纳契税地方留存部分100%给予补助。
三、补贴申请流程
(一)补贴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取得完税证明后提出补贴申请。
(二)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房者向区住建局、税务局、财政局办理确认手续,申请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购房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
2.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3.购房发票及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各一份;
4.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产权人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三)区住建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
(四)税务局负责审核申请人契税缴纳日期和金额。
(五)区财政局负责核定申请人可享受购房补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