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购房补贴新政2022出台。2022年12月8日,南部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南府办发〔2022〕7号),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优化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
1、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1)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对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医护人员、人民教师、农民工、引进人才、新就业的大学生以及行政、企事业单位职工等购房群体,给予100元/㎡的购房补贴。
(2)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2016年1月1日后生育)或三孩(2021年5月31日后生育)家庭,在县城规划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0元/㎡、200元/㎡的购房补贴。
以上补贴名额累计不超过3000名。其中第(2)条购房补贴政策可与第(1)条购房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3)自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凡在县城规划区购买地下车位(车库)的购房人给予补贴3000元/个(对小区外业主出售须公示2个月),补贴车位(车库)限额3000个。
2、优化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执行20%的政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40%下调为30%。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我县新购住房的,在现行执行标准上分别再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10万元、20万元。即单边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60万元、70万元,职工家庭双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70万元、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