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1日,衡东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积极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扩大商品房购买者享受优惠政策范围,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
1、积极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全县统一执行60万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首付比例调整为不得低于30%,贷款额度可达到所购住房价款的70%,二套房组合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价款的60%。
2、扩大商品房购买者享受优惠政策范围
凡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并在一个月内全部缴清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对同时购买新建商品房又购买车位的,签订网签合同,并在一个月内全部缴清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的100%予以补贴;购买非住宅签订网签合同,并在一个月内全部缴清契税的,由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的100%予以补贴。凡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非住宅的,凭网签备案合同可享受子女就近入学。
3、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房开发建设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申报商品住宅销售最高价格、平均价格、最低价格。发改部门会同住建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的价格进行明码标价监制。监制后需要调整的,应先备案,再予调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房销售价格调控政策,严禁哄抬房价,严禁恶意跌价,防止商品房销售价格大幅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