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铜山区财政局、铜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限时购房补贴政策,在铜山区、徐州高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不含定销商品房)家庭可享受补贴。
一、补贴比例
8月13日—8月28日期间,购买铜山区、高新区新建商品住宅,将按商品住房合同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等附属设施)的2%补贴。以上补贴已包含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发布的《徐州市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暂行)》1%补贴。
二、补贴范围
自商品房展销会开幕之日起16日期间购买,以商品住房销售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发文日期之前已网签备案的合同取消后、改签再次销售的,不在补贴范围。
三、发放办法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全款(含贷款)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开发企业将补贴款直接返还购房人。开发企业凭已备案商品住房销售合同、商品住房销售发票、购房人已领取补贴确认表、月度商品住房销售明细汇总表等到区住建局申请结算。区住建局审核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预售商品房购房补贴按商品房预售款管理,拨付到开发企业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开发企业按规定支取)。补贴资金结算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每月25日前。补贴资金结算后,区住建局通知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部门将该批商品住房锁定,不得再重复申请或发放购房补贴。对已发放购房补贴资金的商品住宅需要取消销售合同的,由购房人、开发企业分别将该套商品住房补贴按原路径退回。各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规定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或记入信用评价。
四、申请资料
1.月度商品住房销售明细汇总表;
2.身份证明;
3.已备案商品住房销售合同复印件;
4.商品房销售发票复印件;
5购房人已领取补贴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