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购房补贴政策2022出台了。2022年7月28日,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苍溪县财政局印发了《苍溪县城区个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财政补助实施细则》,明确了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程序、申请材料。
1、补助对象
是指在县城区内个人购买自住普通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查封、抵押备案的不属于补贴对象。普通商品房是指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二手房和别墅除外)。
2、补助标准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房且实质性付款的,补助标准为100元/平方米;购房时间及补助面积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时间和面积为准。
3、补助程序
(1)受理。申请人须持相关材料到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填写《苍溪县城区个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财政补助申请审核表》。
(2)审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负责对申请购房补助人的身份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备案通知书、购房发票及付款依据等情况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在《苍溪县城区个人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财政补助申请审核表》中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须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对符合补助条件但材料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材料。
(3)发放。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县财政局将按照申请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将购房补助资金发放给购房人。
4、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商品房备案通知书。
(4)申请人银行卡。
(5)购房发票及付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