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楼市新政2022发布。2022年6月1日,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宜府办字〔2022〕45号),实行购房补贴政策,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1、购房补贴政策
凡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包括袁州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房的:
(1)属首次购买住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购买改善型住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
(2)符合国家二孩、三孩政策的家庭,凭户口本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补贴。
(3)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
上述(1)(2)两条补贴不重复享受,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
凡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二手商品住房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缴清契税的,由受益财政按所交契税的50%给予补贴。
2、下调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
采用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二套房最低可按30%执行;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3、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由25%下调至为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住房贷款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购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