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6日,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大冶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3年1月31日。
1、购买大冶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黄石托管地区)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的,给予100%契税补贴。
2、对外来人员(非大冶户籍)在大冶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下)的,按200元/㎡补贴。
3、对具有该市非城镇户籍在大冶城区、建制镇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下)的,按200元/㎡、100元/㎡补贴,并享受城镇市民同等教育卫生等待遇。
4、对具有大冶市城镇户籍在大冶城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下)的,按100元/㎡补贴。
此外,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来冶购房的,均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变化,相应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