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楼市调控持续加码,坚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下文汇总了一下目前苏州楼市的买房政策,希望能帮助大家!
限购政策
1.政策依据
①《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19号)
②《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号)
2.涉及地区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虎丘区)、昆山市、太仓市;
不含张家港市、常熟市。
3.限购内容
①本市户籍: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②外地户籍: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限贷政策
1.政策依据
①《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19号)
②《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苏府〔2016〕150号)
2.涉及地区
苏州市区(含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虎丘区)、昆山市、太仓市;
不含张家港市、常熟市。
3.限贷内容
商业贷款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①本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②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③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
④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以上指商业贷款,至于纯住房公积金贷款,请看下面:
①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按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家庭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②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按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家庭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
(图解)
限售政策
1.政策依据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苏府〔2019〕38号)
2.涉及地区
①苏州工业园区全域;
②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东起京杭运河,西至珠江路,南至竹园路,北至邓尉路)。
3.限售内容
①一手房即新建商品房,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苏州高新区部分重点区域(东起京杭运河,西至珠江路,南至竹园路,北至邓尉路)新建商品住房,自2019年5月11日起,购房人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三年后方可转让。
②对苏州工业园区全域二手住房,自2019年5月11日起,购房人通过二手住宅市场交易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五年后方可转让。
公积金政策
1、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家庭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
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30%
2、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家庭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50%;
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学位政策
1、五年一学位
除了工业园区,苏州其他区域均施行“五年一学位”政策。
2、九年一学位
2019年5月16日起,在工业园区新购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于申请入学的,对服务对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学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
园区人才购房政策
5月16日起,对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不少于预(销)售许可建筑面积60%的住房优先出售给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且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园区人才办认定的其他高层次紧缺人才;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人才优先购买后,方可公开销售60%范围内的剩余住房。
落户政策
1、买房落户
2017年,苏州取消购房落户政策。但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房屋所有权,缴纳社保三年,仍然可以通过购房落户苏州,落户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依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
2、人才引进
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基本一个月左右就能把户口落到苏州。
有房产直接落在房产下面
无房产落在公司集体户,买房后市内平迁房产下即可
学历要求(满足其中一条)
专科,连续工作满2年,有社保有房子,30周岁以内
本科,男不超过40周岁,女不超过35周岁
拥有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二级证书
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
应届毕业生学校集体户口:应届毕业生户口是学校集体户的,毕业后可直接落入苏州集体户,进行三方协议的签署,同时缴纳社保,需要有社保记录。(包括: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
公司资质:
年缴纳税10万以上
需开通社保账户
公司要自己缴纳社保
需有集体户口(园区不要求)
目前存在一些公司虽然有集体户口可以落户,但只给到少量名额作为奖励给到优秀员工,或者嫌麻烦不配合落户。
3、积分落户
苏州落户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
每年苏州积分落户准入名额不到3000人,并且,综合近两年苏州积分落户情况来看,基本上700分以上是比较保险的分数。
4、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
子女死亡且没有其他子女,已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男性超过60周岁或者女性超过50周岁,其子女为五年以上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最低标准的人员;
子女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子女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且军人的子女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父母投靠
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未成年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双亡的未婚人员;
父母均为现役军人,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符合收养条件、手续完备的被收养人,其收养人为市区户籍的;
(符合1~3条向公安部门申请;符合第4条向民政部门申请)
夫妻投靠
配偶为现役军人,军人的父母为市区家庭户口且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其未婚子女;
配偶为市区家庭户口,且配偶或者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符合1~2条的向公安部门申请)
以上就是2019苏州买房政策的相关介绍!供大家参考,具体以当地实情和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