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问题编号为856542的网友留言咨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您好!我之前有一套房,是公积金贷款,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每月还款1100多。又买了一套二手房,是商贷。房产证是我妻子名字。我的公积金账户(公司缴纳+个人缴纳)每月还完第一套房的1100多还有剩余,能提取剩余部分还第二套房吗?一个公积金账户能同时提取账户资金为两套房的贷款还款吗?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您好!两套贷款的,请每年按一套提取,另一套次年提取时可按两年的还款额提。(每两次提取都需间隔12个月,商贷提取时请告知审核人员两套贷款的情况,请他们在系统中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