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池州市住建委了解到,截至2018年6月底,池州市已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184户,完成率达65%,超额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6月底前完成60%的时序进度。
据悉,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棚户区改造283套目标任务,池州市按照“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的原则,年初及时将省政府下达池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及时分解到各县区,并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积极开展督查、调度、通报等工作,大力开展棚户区改造。
下一步,池州市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加快开工进度,确保9月底前完成全面开工的年度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