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需求、规范供给、严格监管、活跃市场”,7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延续和优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有关内容进行优化。
去年,我市出台《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支持住房合理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优化后的《若干措施》共20条措施,结合国、省有关政策,重点在加大房地产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规范预售许可办理、提升住房品质等方面进行了优化,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与稳定性。
今年推出的措施适用范围由市城区扩大为全市,有效期1年,执行期限为2023年5月20日至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