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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将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更新时间:2021-07-26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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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提高二手住房市场信息透明度,促进市场理性交易,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

无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测中心在调查分析基础上,形成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并在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无锡房地产市场网等平台发布,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52号)的工作要求,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规范二手房市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双随机”监管检查,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哄抬房价、经营贷挪用购房、捏造和散布不实房地产消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查处结果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诚信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等予以联合惩戒。

二、规范二手房信息发布行为。中介机构、各类互联网信息平台要加强对发布二手住房价格的真实性、合理性核验,对已经成交的房源信息和明显异常的挂牌价格要及时予以下架,住建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对违规的相关行为主体予以行政约谈,严重的将予以暂停其网签资格、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处理。对炒作“学区房”、利用各类社交平台形成价格垄断、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等行为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及时移交发改、公安等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中介机构及时、准确报送二手住房挂牌和成交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指导,加强对热点片区、热点楼盘成交信息收集分析,及时公开参考成交价格区间,曝光典型炒作案例。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3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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