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民建房,既要有土地证,又要有村庄规划,但在当下农村农民建房要满足这两个条件还难以达标。为实现村村有规划、建房有依据,更好地方便农民建房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日前,海南省儋州市出台《儋州市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明确2年内,只要符合全省“多规合一”(指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条件,无土地证、无村庄规划,农民也可以建房。
在儋州市,农民建房为什么难?据了解,2017年以来,儋州市除危房改造外,全市发放乡村规划许可证非常少。根据儋州原先的政策规定:农房建设规划报建,必须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土地证,必须依据已批准的村庄规划。实际情况则是,儋州多数乡镇没有编制村庄规划,或已编制的村庄规划与省里“多规合一”不符,不能作为规划报建的依据,且多数农户没有农村宅基地证。由于现行政策与实际情况不符,才导致农民建房难建房少。
此次出台的新规定明确提出:对已批准的村庄规划、尚未编制村庄规划或村庄规划未经批准的,在符合“多规合一”的基础上,允许建房户使用原有宅基地或经村委会同意使用村庄内的闲置建设用地建设房屋;未办理个人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在符合“村庄规划”或符合“多规合一”的基础上,凭建房用地权属证明(宅基地确权书或村民小组同意建房用地意见书),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即可。
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所建房屋不得超过3层且不得高于12米;农村新建住房建筑设计应体现海南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突出乡土气息、海岛田园和传统特色。对于早前已建成的农村房屋,可由户主提出改建、扩建或补办建设规划报建申请。
儋州市规划委主任孟维华称,此次出台的农村建房新规其原则就是结合实际,简化手续,方便报建,在满足“多规合一”条件下“零审批”,报建办法优化,方便农民建房,改善村容村貌,助力乡村振兴。下一步,儋州市将加大对农房风貌的管控,挖掘村庄特色,打造更多美丽乡村。
相关资讯推荐
更多-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湘潭市国上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湘潭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资源厅: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湘潭市国上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4-02-05
-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加强土地利用推进城市更新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为有力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促进土地统筹有序开发和优质高效利用,根据国、省相关规定2024-02-05
-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优化土地要素保障助推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为加强产业用地保障和监管,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按照“依法依规、有力有序、节约集2024-02-05
-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湘潭市招商引资工作激励政策》的通知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湘潭市招商引资工作激励政策》的通知潭政办2023-11-30
最新资讯
更多-
山西长治:养猪厂、学校旧址、荒山、育苗棚、荒地,多样地块任您选!山西长治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专注于服务长治市农业用地、林地、养殖用地、工业用地、城2024-03-18
-
广州从化农场、庄园、果园等近400宗土地出租,助力农业梦想起航!广州从化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专注于服务从化区农业用地、林地、养殖用地、工业用地、城2024-03-13
-
广东惠东果园、鱼塘、农场民宿等出租,4000多个可交易场地供您选!广东省惠东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专注于服务惠东县、惠城区农业用地、果园、农家小院、2024-03-11
-
湘潭市城区地下停车场和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商业用房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湘潭市城区地下停车场和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商业用房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2023-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