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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肇庆市土拍:将以起始价56616万元出让XQ-ZZ1302地块
更新时间:2021-11-17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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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1、需配建社区居委会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老年人活动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居民健身场所(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或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10030平方米配置。上述社区居委会、老年人活动中心、文化活动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其产权须无偿移交当地政府管理。2、物业管理用房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配套。3、需配套开关房、变配电房、接入间,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变配电房不应安排在地下。4、母婴室按《关于加快推进母婴实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相关要求配套。

宗地编号:XQ-ZZ1302

宗地总面积:85780.78平方米

宗地坐落:肇庆新区核心商务区中央绿洲东侧,富廊三路以北、绿轴四路以西、吉庆大道以南、兴肇大道以东

出让年限:70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2

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100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用途名称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85780.78

土地级别一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1324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宗地按净地出让

起始价:56616万元

加价幅度:200万元

备注:具体按肇庆市自然资源局肇庆新区分局编制《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0-30号(重核)]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需提供已交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11324万元人民币的证明文件,竞买人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3、竞得人须在肇庆市鼎湖区(含肇庆新区)设立法人有限公司。竞得人若未在肇庆市鼎湖区(含肇庆新区)范围注册公司,则竞得地块后须于三个月内在鼎湖区(含肇庆新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地块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或将原公司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所在地迁至鼎湖区(肇庆新区)。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1114日至20211206日到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享服务”栏目中进入,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msfw/index.html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1114日至20211206日到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享服务”栏目中进入,网址:http://www.zhaoqing.gov.cn/msfw/index.html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120617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120617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12071000分在肇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oqing.gov.cn/),在“享服务”栏目中进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系统登录”,在“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模块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凡报名参与竞买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交付竞买保证金11324万元人民币(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

2、受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50%出让价款,剩余出让价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未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4、受让人必须在成交后30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

5、该宗土地按净地出让,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肇庆新区土地储备中心3个月内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

6、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超过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7、宗地拍卖出让起叫价为人民币56616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

联系人:彭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8-210993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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