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批准,抚州市东乡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DFD2021014
宗地总面积:3146.97平方米
宗地坐落:杨桥殿镇宋塘村A-4地块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6并且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0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3146.97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3605721BA0049
现状土地条件:五通一平
起始价:68.5万元
加价幅度:5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30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03月09日至2021年03月30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30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03月3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03月31日10时00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恒安西路202号
联系人:危先生
联系电话:0794-4232826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抚州市东乡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