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中村拆迁啦!主要有哪些项目?这些项目怎么进行改造?快来看看吧!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城中村历史文化保护和特色风貌塑造综合整治试点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七个试点项目:
《方案》以“寻历史、兴文化、展形象、树典范”为核心,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梧桐AI生态小镇、南头古城、大鹏所城、清平古墟、观澜古墟、甘坑客家小镇、南澳墟镇七个项目来探索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有机更新模式。
梧桐AI生态小镇:
位于罗湖区梧桐村和大望村,在基本生态控制线与二级水源保护区内,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低成本的空间优势,原生的小镇尺度,建设过程中需要兼顾发展诉求和生态与水源的保护要求。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生态与水源保护优先、有机更新发展路径与智能化治理手段相结合,树立生态保护与有机更新融合典范。
梧桐AI生态小镇将聚焦孵化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产业,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社区综合治理改革创新示范区。
南头古城:
位于南山区南头街道,距今已有1700年历史,是深圳、香港城市发展的共同源头,被誉为“深港历史文化之根”,保存了多处历史文物,且拥有3万多常住人口的城中村。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历史保护与活化利用优先、空间环境与服务设施提升相结合,树立历史保护活化与城中村发展有机融合的典范。
以“粤东首府、港澳源头”为定位,通过历史文化重现、城市活力提升、多元内容植入三大途径,以南山区城中村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中十一项整治内容为基础保障,在完善文物保护的同时为古城注入新鲜血液,让古迹得到保护、文化得到发掘、城市得到发展,将南头古城打造成独具传统文化与商业氛围、空间环境与服务设施良好的城市传统风貌展示区。通过空间升级、内容升级,力求将古城打造成为代表深圳1700多年历史之根的城市发展共生体,实现“湾区文化地标”的目标。
观澜古墟:
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至今有200多年的历史,是深圳四大古墟之一,是我市现今唯一完整保存下来的传统客家墟市,因水而生,反映了客家人“亲水而居,择水而息”的生活方式。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历史风貌修复与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复兴同宗同源文化底蕴,整体提升观澜古墟活力,树立历史商贸区复兴和客家文化寻根有机融合的典范。
凸显“因水而生,因水而兴”的特点,维护清代中晚期客家风格建筑群以及渡口、商铺、古寺等设施,彰显深圳商贸史重要阶段的代表特色;结合“墟市+住宅”的特色布局,展现客家人“亲水而居,择水而息”的生活方式;通过古墟保育活化和整体活力提升,打造传统文化旅游示范区,港澳同胞客家文化寻根之地。
清平古墟:
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西北面,至今有200多年的历史,是深圳四大古墟之一。古墟保存了永兴桥、广安当铺、新桥粮仓等老建筑,永兴桥是深圳现存唯一古石桥。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历史风貌修复与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树立历史商贸区复兴和现代产业发展有机融合的典范。
展现清代中晚期松岗、石岩、公明等地商品交易和集散地的特色,维护永兴桥、广安当铺、新桥粮仓等老建筑,以岭南文化复兴清平,以修旧如旧活化古墟,打造大湾区为背景的深圳文化创意新名片。
甘坑客家小镇:
位于龙岗区吉华街道甘坑村,起源于明清时期,已有350多年历史,被誉为深圳十大客家古村落之一,四山环抱、活水长流、良田多顷,仍保持着客家排屋的原貌。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传承和弘扬客家民俗文化,打造生态田园,树立民俗文化传承和文化旅游有机融合的典范。
活化传统客家民居和风情建筑,保留客家排屋肌理,以生态田园为基础,以客家文化为内涵,以客家风韵建筑为空间载体,以民俗节庆、传统美食、非遗保护、田园体验为核心,打造集文化旅游、田园休闲、生态度假、文化展示、科普教育为一体的客家文化旅游目的地。
大鹏所城:
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城村,距今已有610年历史,背山面水,兼具山海资源,有“沿海所城,大鹏为最”之称,是鸦片战争肇始地,代表了我国明清防卫城池的工艺成就与科技文明,被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保护所城“山-城-海”的历史格局,进行历史文化保护与文化旅游产业相结合,树立大鹏半岛全域旅游和社区融合典范。
南澳墟镇:
位于大鹏新区南澳街道,三面环山,一面临海,起源于明洪武年间,拥有绮丽的滨海风光、山海交融的空间特色和独特的本土渔村文化,是真正最具全域滨海风貌的特色小镇。选择该片区作为试点重点在于先行探索传统与现代交汇、文化与生态共进、山城河海交融,树立滨海特色塑造和民俗文化传承有机融合的典范。
保育活化岭南渔村特色建筑,重现老街文化墟市,塑造渔港特色风貌;建造滨海文化标志,塑造望海、见山、现墟镇的总体空间格局;打造传统与现代交汇、文化与生态共进、山城河海交融的国际化滨海特色小镇。
改造资金哪里来?
一是市区财政加大对试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是充分利用城中村(旧村)改造扶持资金、文物保护补助经费等多种资金来源作为补充。
三是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参与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四是鼓励区政府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成立社会公益基金积极参与城中村综合整治,促进城中村转型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五是鼓励建立试点项目实施资金监管机制,避免重复投资,确保资金有效使用。
项目完成后,谁负责运营管理?
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运营管理方面,一是积极引导参与试点项目实施的市场主体或引入专业市场运营机构,作为后续项目整体运营管理的主体。
二是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设立机构处理试点项目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及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鼓励区政府组织专家、市民代表等成立监督咨询机构,对试点项目规划、实施及运营过程中的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监督。